办 公 室 工 作 职 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及站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站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接待和对外联系工作。 三、负责站日常事务、文秘、信息、调研、档案、保密、信访督办和普法等工作。 四、负责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负责站人员调配、干部考核、职务任免、级别晋升、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干部管理等人事工作。 六、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工、青、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具体工作。 八、完成站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756-3324234、传真电话:0756-3324235 总工程师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及站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站办事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签订检测、鉴定合同,发放试(检)验、检测、鉴定报告。 三、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负责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和实施。 五、负责有关技术标准的管理、宣贯工作,以及工程建设信息、资料、期刊的收集管理工作。 六、负责有关技术咨询、受理质量投诉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测技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八、负责监督档案资料核查呈交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九、负责监督《监督人员工作导则》实施和督办建设工程停工、整改落实情况。 十、负责本站电脑网络的维护管理。 十一、完成站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756-3324311、3324207 传真电话:0756-3324235 工程质量监督室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及站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具体内容为: 1、确定监督方案,编制监督计划,进行监督告知并实施质量监督; 2、监督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抽查原材料、构配件急工程实体质量,贯彻本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有关规定;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5、监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做好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检查工作; 6、编制监督报告,呈交监督资料。 三、参加工程质量大检查。 四、负责处理工程质量投诉。 五、负责收集全市在建工程质量信息。 六、完成站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756-3324245(监督一室)、3324224(监督二室) 传真电话:0756-3324235 地基基础检测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工程地基基础方面的标准规范以及站的规章制度。 二、接受社会委托和站的安排,负责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工作,检测项目有静载、钻芯、低应变动测、高应变动测和声波透射法。 三、负责收集本市地基及地基处理方面的信息。 四、完成站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756-3324246、传真电话:0756-3324235 建筑材料检验室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建筑材料检验检测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站的规章制度。 二、受施工单位或其它单位委托,负责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检验项目包括: 1、水泥、砂、石、混凝土拌合用水、外加剂及掺合料检验; 2、墙体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3、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设计、拌合物性能检测、强度及耐久性检验; 4、塑料水管、镀锌钢管、电线、开关、电线安装用导管等水电工程材料质量检验; 5、铝合金型材质量、建筑外门窗性能检验; 6、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7、防水材料质量检验; 8、建筑用钢材及其连接件的物理力学性能检验和化学成分分析; 9、室内空气检测、土壤氡浓度检测及建筑材料污染物检测; 10、安全网和建筑起重运输机械检测。 三、参加本市建设工程、水利工程所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抽检。 四、负责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抽检。 五、完成站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756-3324204、传真电话:0756-3324235 工程结构检测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工程结构检测方面的规范标准以及站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社会委托和站的安排,承担本市建设工程、水利工程结构质量检测工作。主要完成检测项目包括: 1、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砼强度(回弹法、钻芯法或超声回弹法);钢筋保护层、间距;砌筑砂浆强度;砼内部缺陷、裂缝分布;结构荷载;植筋、锚栓锚固力;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砼加固工程质量等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 2、钢结构工程质量方面:原材检验、焊缝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高强螺栓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等。 3、预制构件方面:预应力管桩、砼预制桩、钢砼给排水管、大型屋面板等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 4、市政工程方面:击实试验、压实度、道面厚度、平整度、砼劈裂抗折强度、路面弯沉等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 5、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燃气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 6、建筑物位移观测、基坑支护监测、地质雷达检测道路工程质量等振动监测。 三、参加本市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施工现场实体质量抽检工作;参与既有建筑物的诊治工作。 四、完成站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756-3324210、传真电话:0756-3324235 房屋安全鉴定室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房屋安全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及站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的鉴定工作,包括安全性、使用性、施工质量和专项鉴定,按有关规定出具鉴定报告。 三、参与全市公共建筑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 四、负责收集全市危房信息。 五、提供建筑物诊治技术服务。 六、参与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 七、完成站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756-3324231、传真电话:0756-332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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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珠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电话:0756-3332551 传真:0756-3324235 [联系我们]
电子邮件:zhzjz@zhuhai.gov.cn 单位地址:吉大吉石路21号[地理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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