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一、办理程序
1、填写《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从WWW.ZHZJZ.CN下载),并同验收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土建、水电分别整理成册)、施工许可复印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册》、《工程质量监理手册》,交到本站一楼服务大厅;
2、3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在本站验收监督组(505室)领取《竣工验收监督意见书》;
3、整改现场实体和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
4、将整改结果报本站验收监督组(505室),确认验收会议(住宅工程初验)时间,住宅工程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公示》、《处理质量投诉承诺书》(样本从WWW.ZHZJZ.CN下载);
5、住宅工程公示5个工作日并组织住宅工程初步验收;
6、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会议;
7、整改各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含公示期内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
8、将整改合格结论(指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认可文件)及消防、电梯等各专业验收合格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GB3015)一并报验收监督组,4个工作日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在本站备案办公室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办事时限:
7个工作日(整改和公示时间除外)。
三、监督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珠建建[2000]142号);
3、《关于规范珠海市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珠建建[2004]71号);
4、施工图。
四、联系电话:
验收办公室:3324609
服务质量投诉:3324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