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概况
珠海市物业管理处是珠海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隶属珠海市建设局领导,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任务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珠海实际,起草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
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对物业管理实施行业的宏观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
3、负责对物业管理公司违反物业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处理。
4、负责对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市物业管理协会的行业指导、监督。
5、负责我市申报国家、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检查、评比工作和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评比工作。
6、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行业管理和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7、负责调解处理群众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投诉和室内装修的管理工作。
8、依据市有关法规对全市物业的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管理用房的移交和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9、负责监督、指导全市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10、开展物业管理宣传教育,普及物业管理的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物业管理的意识。